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步入攻坚期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行程过半,地方配套方案陆续出台,改革或进入从央企到地方的加速期,但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依然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改革的后半程应从典型示范拓展到点面结合,后进者的进展或将影响到最终改革的成效。 加速与显效 6月末,宁夏发布《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并配套发布《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在此之前,海南省下发《海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深入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 自2020年国资委对外发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来,央企已率先行动,地方的改革紧随其后。 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孟振平不久前表示,南方电网公司改革三年行动总体任务完成率超60%,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年南方电网将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主体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央企集团层面100%制定了党委(党组)讨论前置事项清单;超过93%的子企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其中六成以上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超过98%;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以来,国资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改革重点任务,总体来看,改革实、落地准、见效好。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稳步推进,各层级界限逐步明晰。市场化经营机制框架体系逐步形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此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张春晓说。 混改与布局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国有企业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 张春晓告诉记者,在混改过程中,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市场功能性得到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力度加大,以常态化、流程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北京市此前对外披露的《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重点从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选人用人、中长期激励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并强调要通过混改深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混改,把上市作为主要形式。在上海市披露的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在央企层面,集团层面之外的混改也在稳步推进,一批混改后的公司已成功上市。张春晓说,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国资和行业特点实行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而在国有企业的布局上,优化和结构调整也在稳步推进。张春晓认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紧盯高质量和现代化,在与经济环境变化的协调和协同上下大功夫。要紧盯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从而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布局结构调整长效机制,动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拓展与短板 尽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依然面临诸多挑战。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注意到,进入2021年后,地方开始密集披露改革方案,但与央企的改革进展相比,地方国企的改革依然进展较慢,一些地方政府至今没有披露国企改革的三年行动方案,影响到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进程。 在一些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看来,国企改革的后半程应从典型示范拓展到点面结合,特别是要补齐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的短板。 张春晓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当前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许多细节方面需要完善,要加快建立并细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要使董事会成为企业经营决策主体。在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上,要在市场化、法治化上下功夫。

信息来源: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