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入攻坚关键年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艰苦探索,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逐步优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了主导作用。

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不断深化。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再次提到“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

经过前几年的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推进混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对今后三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什么样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多少持股比例等”问题,还提出了引入积极股东、以“混股权”推动“改机制”的新要求。

今年6月4日,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间过半的关键节点,国务院国资委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推广改革经验,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经营机制转换。”会议强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关键要转换经营机制。例如,三峡集团把引资本和转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混改企业差异化管控。在推进重庆区域配售电混改过程中,三峡集团建立股东权利清单,对混改企业不作简单的管理延伸和制度对接,而是通过“三会”参与管理,同时合理运用“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明确所属长江电力作为代表国家利益的特殊股东,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公众利益等少数特殊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确保了国有资本在特定领域的控制力。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日前在天津市、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的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地方现场会上提出,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能够实现国有企业资源优势、组织优势与民营企业市场机制优势的有机结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混改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从积极推动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有序探索电力、电信、军工、民航等重要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自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混改企业户数已经超过了中央企业法人单位的70%以上,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的主要载体。

——混改重点已经从“混股权”走到了“改机制”的新阶段。以混促改,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形成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混改提升了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带动力。2020年1~8月份,中央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了超过1700亿元的社会资本,同比增长了28%。同时,中央企业还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与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投资入股超过6000家的非公企业,投资总额也超过了4000亿元。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当前国际和国内新的形势对国企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要构建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在此形势下,要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方面,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方面,在畅通循环、稳定增长、引导和协同创新、攻克“卡脖子”技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而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活力和效率,正是在完成上述任务,所以混改是国企发挥上述作用的重要抓手。

“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是系统的、科学的、务实的、管用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推进会上表示,2021年是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要总结工作成效,推广改革经验,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进一步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更好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 
2021-07-09